今年以来,为了继续加强相关财产管理,公安局以公安改革为基础,走在前列,坚持标准指导和机制保障,推出了建立3+3+3体系、建立准确+标准、公安涉案财物管理系统进入新时代的四项第1措施。
1、推出四项第1措施,打造公安涉案财物管理系统新格局。
在财产管理改革的短时间内,公安局重点推进公安改革。落实规范执法的双重需要,采取有效措施,全面推进财产管理,成立了涉案财产管理专业队伍,从机构编制层面解决了涉案财产的归口管理问题;《刑事诉讼财产管理实施办法(试行)》第1部跨部门财产管理规范性文件,创造了市公安法各司其职、相互配合、相互监督的管理模式;与财政局建立清理处置对接机制;公安法涉案财产跨部门集中管理模式实现实物静止、手续流通,努力从根本上解决涉案物品转让问题。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,为公安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
2、构建3+3+3体系,构建涉案财产管理新模式。
为深化财产管理规范的发展,在综合调查机制的框架下,公安局建立了3+3+3财产管理体系,积极建设财产管理中心+财产管理室的运行模式,初步实现了从机构到人员的综合监督和保障。
3、建立准确的+标准,帮助财产管理改革的新发展。
为确保涉案财物管理改革措施落地生根,取得实效,公安局紧贴业务实战,先后制定出台了《公安局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》、《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设标准》、《公安局涉案财物保管室建设使用规范》、《公安局涉案财物保管场所突发安全事故(事件)应急处置工作预案》等多部文件,统一了硬件建设、装置配备;细化了涉案财物扣押、移交、保管、处置全流程管理。同时,大力推进市、区两级培训与日常监督,采取法制教育大讲堂、案管组、打击队长培训、执法办案平台日常巡检、实地调研检查、执法考评等行之有效的方式,规范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动作落实,努力实现涉案财物从前端执法办案到流转处置全方位监督监控,有力推进全局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创新发展。